法性法則 · Law of Dharma
法性 是正確行動的原則,源於每個魂性 獨特的智慧所形成的個人內在神聖職責。對於普通魂性,其法性是固定的,幾乎像銘刻在其魂性-DNA中一樣固有於其物種。對於人類,這個魂性/靈性的混合存有,法性是通過自由意志的經驗和業力 結果而發展的。我們學會「善良與仁慈」不是因為設計,而是因為意願。
我們的法性不是強加的道德準則,而是我們最深層靈性本質的自然表達。每當一個人發展出新的智慧層次,高我心智中就會發展出新的法性層次。若智慧不付諸行動,就不是真正的智慧。隨著我們的進化,我們的法性也會增強其強度。我們成為神聖是因為法性,我們自然的存在方式,與神聖相合。
每個存有都有其獨特的法性,由其獨特的業力歷史、智慧和靈性進化塑造。
智慧的道法修者 (Wayist)尋求辨識並履行其法性,使其生命與其目的保持一致。違背自己的法性會引發法性失調,導致做錯事或沒有做對事的不適感——這不是來自道德準則,而是來自個人法性的高我確信。法性失調感覺像是在我們的魂性和心智深處持續的困擾。長期的法性失調會耗盡人的魂性和身體能量,導致疾病。
法性是動態的,隨著我們獲得更多智慧而發展——在一個階段正確的法性行動在另一個階段可能就不是了。對一個人是法性正確的行動對另一個人可能就不是。因此,主說:「不要判斷,你沒有衡量的標準。」
它指引我們做出選擇,展示通往最高靈性展開的道路。
按照個人法性而活帶來內在平安,加速靈性進化。
然而法性可能具有挑戰性,常常要求我們超越舒適區和自我慾望。
正是通過法性,我們有意識地參與宇宙自我提升和進化之舞,在我們個人世界的能量生態中扮演獨特角色。
法性教導我們真實性,鼓勵我們忠於最內在的本性。
理解法性使我們擺脫與他人的比較,因為每個人的道路都是獨特的。天尊自然是善良的,除了仁慈別無選擇,這是因為他們的法性。
沒有任何書籍、導師或天尊可以教授法性;它是每個個體通過血、汗、淚水和喜悅,經過多世而自我鍛造的。它獨特地屬於你。你的法性是你唯一完全擁有的財產,它不僅作為定義你為存有的一部分隨身攜帶,而且永遠是你正在成為和將要成為的樣子。你通過生活表達的智慧,就是你的法性。
讓道法修者深思其法性,因為在履行法性中蘊含著靈性掌握的鑰匙。